出自唐代白居易的《放言五首·其四》
据序文可知,这组诗是唐宪宗元和十年(815年)白居易在被贬谪去江州(浔阳)途中和元稹的同名组诗之作。元稹在江陵期间,写了五首《放言》诗表示自己的心情。过了五年,诗人被贬为江州司马。写下《放言五首》诗奉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► 3818篇诗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