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渡呼舟疾,寒日正苍茫。西兴浦口云树,真个是吾乡。闻□原无空格,据律补蜗庐好在,小圃犹存松菊,三径未全荒。收拾桑榆景,蓑笠换金章。
珥金貂,拥珠履,在岩廊。回头万事何有,一枕梦黄粮。十载人间优患,赢得萧萧华发,清镜照星霜。醉倒休扶我,身世永相忘。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► 27篇诗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