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纪·卷四
李光袭十世同居,诏旌其门。庚戌, 改明德门为丹凤门。壬子,中书令史李知古坐受赇擅改刑部所定法,杖杀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五十八
◎礼八(吉礼八)
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七十七
◎礼二十七(凶礼三)
志·卷一百二十
李光又以吏部尚书加端明殿学士,为寿春等州宣抚使。自是韩世忠、张俊、吴玠、岳飞、吴璘皆以武臣充使,王似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六
◎食货上一(农田)
志·卷一百五十五
◎艺文一
《易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六十
◎艺文六
苗锐《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六十一
◎艺文七
集类四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三
◎宗室一
○魏王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二十九
李光赞、大理正苏晓、太子中允王伸等十人编集新格,勒成部秩。律令之有难解者,就文训释;格敕之有繁杂者,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