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纪·卷十四
司马光为翰林学士。
冬十月丙午,漳、泉诸州地震。丁未,富弼罢判河阳。戊申,建州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五
司马光为枢密副使,凡九辞,诏收还敕诰。甲戌,以河 州刺史瞎欺丁木征为金紫光禄大夫、检校刑部尚书。乙酉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六
司马光、赵彦若上所修《百官公 卿年表》十卷,《宗室世表》三卷。
九月乙酉,董毡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七
司马光过阙,入见。丁酉,群臣请 以十二月八日为兴龙节。壬寅,城熙、兰、通远军,赐李宪、赵济银帛有差。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八
司马光、吕公著赠谥,王 岩叟赠官;贬吕大防为秘书监,刘挚为光禄卿,苏辙为少府监,并分司南京;梁焘 提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九
司马光、吕公著、吕大防、刘挚等三十三人官。 辛卯,还司马光等致仕遗表恩。癸巳,河北、河东、陕西饥,诏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六十九
◎礼十九(宾礼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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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·卷七十二
司马光言:"崇义公柴咏祭祀不以仪式。周本郭姓,世宗后侄,为郭氏后。今存周后,则宜封郭氏子孙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七十五
◎礼二十五(凶礼一)
志·卷七十七
◎礼二十七(凶礼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