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纪·卷七
冯拯、陈尧叟并签署枢密院事。 壬申,诏常参官二人共举州县官可任幕职者一人。丙子,以保平军节度石保吉为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八
冯拯工部 尚书。丙寅,以张齐贤为左仆射。丁卯,许国公吕蒙正薨。
五月丙子,加交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六十一
冯拯言:"上辛不可移,荐享宗庙是有司择日,于礼无嫌。"帝曰:"当询礼官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六十六
◎礼十六(嘉礼四)
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三
冯拯、陈尧叟参详之。拯等上言:"往制,常参官及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刺史、少尹、畿赤令并七品以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五
◎职官二
○枢密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六
◎食货下五
○盐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一
冯拯等三上奏,请如初议。帝亦以为言,于是始同御承明殿。百官表贺,太后哀恸。有司请制令称"吾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二十六
张宏 赵昌言 陈恕(魏羽 刘式附)刘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三十五
刘保勋 滕中正 刘蟠 孔承恭 宋珰 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