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 ► 27篇诗文
宋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初十日(1078年12月16日)丑时,李光出身 。李光童年时不做恶作剧,其父李高称赞他说:“我的儿子是云间之鹤,将要使我家业兴旺。”李高去世后,李光居丧尽礼如同成人,有人送来财物,
李光有前后集三十卷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已佚。《两宋名贤小集》卷一五八存《椒亭小集》一卷,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有《庄简集》十八卷。李光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庄筒集》为底本,参校清乾隆翰林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