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祎之( 631—687),字希美,常州晋陵(今江苏常州)人。唐初学者。少以文藻知名。上元中,迁左史、弘文馆直学士,参决政事。又与人同撰《列女传》、《乐书》等共千余卷。曾一度坐事放逐。则天临朝,倍受信任,官至凤阁侍郎、同凤阁鸾台三品。后以私议太后返政,并受人诬告,被赐死。 ► 5篇诗文
刘祎之,常州晋陵人也。祖兴宗,陈鄱阳王谘议参军。父子翼,善吟讽,有学行。隋大业初,历秘书监,河东柳顾言甚重之。性不容非,朋僚有短,面折之。友人李伯药常称曰:“刘四虽复骂人,人都不恨。”贞观元年,诏追入
酬郑沁州
唐代:刘祎之
奉和太子纳妃太平公主出降
九成宫秋初应诏